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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合心村(乡成大道厂房、兴业路厂房、沿街房商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编号:2020NBHSCQ015招标类型:服务招标标段号:本项目共分12个标段招标项目的内容: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房屋地址 | 类型 | 房屋信息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最低价(元) |
1 | 乡成大道203号-1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79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38504元 |
2 | 乡成大道203号-2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79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38504元 |
3 | 兴业路7号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86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49814元 |
4 | 厂房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403.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70226元 |
5 | 兴业路9号-1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86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49640元 |
6 | 兴业路9号-2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64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11360元 |
7 | 乡成大道86号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1667.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90162元 |
8 | 兴业路16号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64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15200元 |
9 | 兴业路8号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75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39500元 |
10 | 兴业路21号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126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19240元 |
11 | 兴业路20号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厂房 | 建筑总面积128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22720元 |
12 | 沿街房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 商铺 | 建筑总面积31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93000元 |
用途要求:不得私自转让。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1至标段1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标段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或自然人。
(2)参 加 招 标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投 标 人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 :00-11:00、下午13:30-15:30。
(2)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27号窗口购买。
报名资料:标段1至标段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段1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个标段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三、投标保证金:
1、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帐。
2、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人民币8300元整;标段2:人民币8200元整;标段3:人民币9000元整;标段4:人民币4200元整;标段5:人民币8900元整;标段6:人民币6700元整;标段7:人民币17400整;标段8:人民币6900元整;标段9:人民币8400元整;标段10:人民币13100元整;标段11:人民币13400元整;标段12:人民币5600元整
3、担保收件人:
(1)收款人(全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2)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3)帐 号:8128 0101 3020 95640
4、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6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标段号。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支付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5月6日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汇港大厦6楼601,收件人:苏婷婷、林杰 联系方式:13738410861、19906600726.
拟在2020年5月6日之后,2020年5月7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收件人:苏婷婷、林杰 联系方式:13738410861、19906600726.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开标过程:(一)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二)开启所有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三)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合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郭文书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汇港大厦6楼601
联系人:苏婷婷、林杰
电 话:0574-87707752 、13738410861、199066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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