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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 2015-03-24 16:38:00     阅读:次

项目类别

交易范围

交易方式

1.村级集体土地(山林)承包项目

村级集体所有耕地(机动地)、园地(旱地)向全社会发包3亩以上,且承包年限在3年以上项目;或向村内社员发包5亩以上,且承包年限在3年以上;

村级集体林地5亩以上开发项目;

村级集体土地(林地)适宜畜禽养殖,经上级审核养殖小区项目

按镇(街道)资管办核准方式

2.农民家庭承包土地、林地通过村委托流转项目

连片集中流转10亩以上经济特产种植业项目,粮食种植放宽到50亩以上;

畜禽养殖用地2亩以上项目(使用其他农户承包土地、山林必须由村统一委托流转)

3.村级集体房屋出租项目

镇(街道)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村集体厂房、仓库、店面等房屋出租且向全社会发包的项目,其他村放宽到300平方米以上。招商引资需定向招租的,经镇(街道)审核,可由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4.其他交易项目

村集体房屋等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下属企业发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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