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农村产权交易 > 镇(街道) > 澄清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致各竞租人:
现对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新桥村办公楼一层和二层公开招租竞租文件作以下澄清:
一、原招租公告及竞租文件中标的概况:竞租房屋、年租金起始价等情况,年租金起始价(元);
现修改为: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二、原竞租文件第二章:第十条房屋招租前涉及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招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物业费等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招租人不出具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出具盖有经济合作社财务章盖章的收款收据,所有相关税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现修改为:房屋招租前涉及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招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物业费等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招租人不出具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出具盖有经济合作社财务章盖章的收款收据,所有相关税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竞租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
| 上一条:【西坞街道】西坞街道西坞(西仲)村店面公开招租项目暂停实施的通知 | 下一条:【西坞街道】西坞街道西坞(西仲)村店面公开招租项目暂停实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