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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集体资产资源项目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信息发布时间: 2015-03-24 09:53:00     阅读:次

一、交易项目申请

    项目单位确定交易项目后,报国资局等主管部门审批(整体出让或重大事项报市政府审批),确定交易方式。

二、项目进场受理

项目单位到交易中心填写“进场项目基本情况表”,并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国资局相关审批表(批文)、标的情况介绍及评估报告、标的权属证明资料、交易范围及有关要求(村集体资产资源项目:按奉化市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2.交易标的相关说明(须有单位盖章);

3.项目单位经办人的授权书(须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的签字和单位盖章)。

三、编制交易文件

项目单位编制交易文件(按照交易中心文本格式)或委托代理编制交易文件。交易中心协助项目单位编制交易文件。

四、交易文件备案

项目单位编制交易文件,报国资局备案。

五、发布项目交易信息

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日报(或分中心、城管公告栏)等媒体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报名受理

交易中心根据交易文件受理报名,投标申请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七、组织交易

1.招标的,业主选聘(组建)评标委员会。

2.拍卖的,交易中心(业主)落实拍卖公司和拍卖师。

3、特殊项目专家的组建方案须报国资局审批同意;

八、交易结果公示

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交易结果公示。

九、发出成交确认(中标通知)书、退还保证金

竞得人(中标人)付清交易款项,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退还保证金。

十、签订合同

项目单位和竞得人(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一、资料归档

项目交易资料建档管理,上报国资办备案、归档。

 

国有集体资产交易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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