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操作手册 > 查看详情
一、窗口受理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下列进场登记资料:1、进场登记表(一式四份)原件;2、前期会议纪要原件;3、委托代理合同原件;4、招标文件;5、招标公告。二、资料确认经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核对招标资料无误后,确定公告发布时间及开评标时间、场地。三、公告发布中心公告发布人员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haishu.gov.cn)发布招标公告。四、组织开评标、发布结果公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评标时应保持场地整洁有序。自完成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填写招投标结果公示表,并经物业办、交易中心盖章后,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五、发出中标通知书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拟定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并提交交易中心存档。六、资料提交1、开评标情况报告书。
| 上一条:没有了 | 下一条: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