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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同意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慈发改观审批〔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村;
2.2项目规模:用地面积19032平方米,新建8 幢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6284平方米;
2.3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68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9986万元;
2.4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83.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9986万元;
2.5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后续服务,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包括:建筑工程、附属工程以及专项设计深化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6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7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深化及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500日历天(含建设手续办理工期),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经历的日历天数】;
2.9安全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任职情况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及设计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担保统筹情况须显示为“全市统筹”,若担保统筹情况显示为“不统筹”的,企业应在慈溪市办理人工资支付担保;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4中标候选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上述中标单位及人员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兼任,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4.6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浙江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备案证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2 月 25 日17时00分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设计资料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打入我单位支付宝账户(账户:1876857517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或上传)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 上发布。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
7.3本次项目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价格法 。
7.4 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
7.5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7.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招标人: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村
联系人:徐书记
联系电话:13968268237
代理单位: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孙塘南路4号永敬商务楼2楼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74-63898331
传真:0574-6389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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