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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SA21027)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过渡院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3-19 15:02:28     阅读:次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过渡院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JSA21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过渡院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3-330282-04-01-439306,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北二环东路508号,慈溪中学原校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将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馆及附房改造成生物学实验室、行政楼、动物房、会议中心;同时改64套宿舍,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含公共部位)。招标总限额6525万元【建安费总限额6365万元(建安费分二块:校区改造和教师宿舍改造),设计费限额160万元】;

2.3工程总投资:6969.69万元;

2.4本次招标工程施工造价:建安费总限额6365万元;

2.5招标范围:按设计任务范围进行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建筑改造、智能化、安防和装修施工等工程的施工。

2.6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7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2.8工期要求:⑴设计周期: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于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⑵施工工期:于2021年8月25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2.9安全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的人员担任,需为本单位人员。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一名。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的人员担任,需为本单位人员。单独投标人的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拟派施工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担保统筹情况须显示为“全市统筹”,若担保统筹情况显示为“不统筹”的,企业应在慈溪市办理人工资支付担保。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中标候选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上述中标单位及人员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9其他:(1)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浙江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备案证书》;(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26日17时00分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设计资料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22 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二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任选以下四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1 日17时前。【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 帐 号:201000228967189000543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50 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21 年 4月 21 日 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50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1 日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 50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1 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cixi/)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

8.3本次项目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 。

8.4 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

8.5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8.6因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

招标人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2F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74-89297162

代理单位: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商检路148号二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4-63036567

传真:0574-631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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