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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E#安置房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30282-47-03-148696,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白沙路街道二灶江东侧;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520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0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2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800平方米;工程建安投资为83217.67万元。
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勘察设计内容: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人防、总图专业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配套用房及公用部位装修设计、室外附属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若有)、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电梯相关参数等及其它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专业设计,不包括由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负责实施的专项设计部分。
(2)经招标人正式确认设计方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
(3)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结算审定为止。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5.1、5.2、5.3的资质且满足5.4、5.5、5.6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专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资质设计甲级或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2具有专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资质设计甲级或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3具有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4主设计师要求:
5.4.1主设计师:1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份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4.2拟派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5.5浙江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备案证书》。
5.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5.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版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规划条件通知书、红线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0年9月25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安排“甬行码或健康码”为绿码的相关人员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二楼第二开标室。
8.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17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7时前。【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 帐 号:201000228967189000345
8.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17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24时前。
8.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17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担保融资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24时前。
8.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17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2本次设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9.3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
9.4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9.5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招标人: 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开发大道1488号 地 址: 慈溪市孙塘南路4号
联系人: 徐工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74-63980163 电 话: 0574-63899806
传 真: / 传 真: 0574-6389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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