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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邱线(K8+161—K13+599)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批【2021】38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长邱线(K8+161—K13+599);规模及投资:工程按原公路标准(一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路线和路幅不变,全长5738米;工程全长5738米,沿线涉及互通 1 处、隧道 1 座、中小桥 3 座。工程同步实施排水、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投资估算2999万元,其中建安费2573.8万元;标段划分:1个;设计周期及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相关服务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相关档案存档为止;招标范围:原路面病害调查及检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阶段服务(包括工程测量、定位、放样等)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本单位人员1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附录1-附录4。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2022年1月19日17时,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开标时打入我单位支付宝账户(账户:15325745153)且备注单位名称,谢谢配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或上传)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开标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二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7.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5投标制作软件工具下载地址:详见“慈溪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s://61.153.184.55/BiddingSystem/index.jsp)-招投标制作工具”下载栏。
7.6慈溪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适用交通、水利、监理等项目)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通知公告-《关于印发慈溪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有关操作手册的通知》(http://cixi.bidding.gov.cn/tzgg/547143.jhtml)-附件5。
7.7电子投标标书上传详见慈溪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通知公告-《关于印发慈溪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有关操作手册的通知》(http://cixi.bidding.gov.cn/tzgg/547143.jhtml)-附件3。
7.8慈溪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通知公告-《关于印发慈溪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有关操作手册的通知》(http://cixi.bidding.gov.cn/tzgg/547143.jhtml)-附件2。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慈百路209号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2018号辰佳大厦6楼
联系人:叶工 联 系 人:鲁工
电 话:0574-63009250 电 话:0574-63086545
传 真:/ 传 真:0574-63905833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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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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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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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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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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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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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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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分项负责人 |
1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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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则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师资格证书。 3、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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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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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和公示。 |
| 上一条:(编号:JSC22003)慈溪人才服务综合体室内装修工程补充文件 | 下一条:(编号:JSC22003)慈溪人才服务综合体室内装修工程补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