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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T21006)慈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1-22 14:34:11     阅读:次
 

慈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慈发改审批【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公安局,招标人为 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慈溪市看守所南侧;

2.2项目规模:新建执法办案中心及相应附属设施,新建建筑面积5937.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665平方米,容积率1.05,建筑密度47.5%,绿化率35%。工程总投资估算为5987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为3783.68万元。

3.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

3.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工作。

3.2设计内容:本工程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建筑电气、总图专业(不含住宅小区总图)的设计、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室外附属设计、景观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及其它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专业设计。

4、设计周期

(1)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深化;

(2)经招标人正式确认深化方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

5.1.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1.2具有以下①或②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1.3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备案证书》;

5.1.4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5.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5.2.1主设计师执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份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5.2.2拟派主设计师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招标文件、图纸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 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1 年1月27日17时 00 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7.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2月5日上午9 时30分,投标人应安排“宁波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色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 号)第 二 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7时前。【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 帐 号:20100022896718900050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24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24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9.其他说明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2本次设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9.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9.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2F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4F            

联系人: 汪工                                       联   系   人:   陈工 施工                         

电  话: 0574-89297162                       电        话:  0574-63010961 63041902            

   传  真:          /                                    传        真:  0574-6301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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