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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SA20273)2020 年度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2-30 15:37:45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招标人为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

规模及工程造价:1、对周庵公路沿线的2处电子警察进行改造升级;2、增设5处智能卡口:观海卫高速入口、掌起高速入口、城区环城北路与浒山路口、南二环中路与剑山路南口、明州西路与新华路北口。工程造价约67万元;

标段:1个;

计划工期: 75日历天(国家法定长假和小长假除外,含安装、试运行);其中安装时间为45日历天,试运行时间为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改建电子警察及增设智能卡口共7处:开发路/周庵公路,环城北路/周庵公路,观海卫高速口,掌起高速口,南二环中路/剑山路南,明州西路/新华路北,环城北路/浒山路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投标人须具有从2015年7月1日(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万元及以上的摄像机一体化视频检测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工程独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与合同价一致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 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至少 3 个月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劳动合同,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1年 1 月  5  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第二  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任选以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3 日17时00分前。【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帐号: 201000228967189000473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 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3 日24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由由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出具投标保函,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3 日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3 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cixi.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 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8.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南二环线1408号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联系人:     姜工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0574-63331545                                电        话:      0574-63976705            

传  真:     /                                                   传        真:      0574-6397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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