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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SA20211)观海卫镇双湖村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9-30 16:33:4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海卫镇双湖村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工程已由 慈村振办〔2020〕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观海卫镇双湖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观海卫镇双湖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市、镇两级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其余资金由村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位于观海卫镇双湖村。

2.2规模及合同估算价:下湾路南北路口改造、下湾砖窑遗址区块改造、下湾花房区块改造、上湾样板庭院改造、道路及公共配套建设、外立面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造价约880万元(其中园林绿化工程约440万元)。

2.3标段:  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道路、铺装、路灯安装及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 3.1、3.2 的资质且满足 3.3、3.4、3.5、3.6、3.7、3.8、3.9 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类经营范围且从 2015 年 7 月 1 日以来(指竣工验收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 264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264 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类经营范围且从 2015 年 7 月 1 日以来(指竣工验收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 264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 264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

3.2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一名(须为本单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除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4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保函信息)中登记地须显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保函信息)中登记地须显示为慈溪市。

    3.7慈溪市外园林绿化企业应按住建局要求办理人工工资保函手续。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9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 2020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慈溪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市级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 号)二楼第 第 一 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6.1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2  日 17 时前。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 帐 号:201000228967189000381

6.2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出具截止时间在2020 年  11  月  02  日24时前。

6.3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02  日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 15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2  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cixi.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 本次工程定标办法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

8.4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8.5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认真阅读《慈溪市电子投标操作手册》。

8.6 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7投标申请时将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填写在“项目经理”栏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填写在“项目负责人”栏中,填写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观海卫镇双湖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观海卫镇双湖村]                          地   址:[慈溪市科技路18号智慧谷科技广场20幢1号]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人:[沈工]

电  话:[13805824300]                                      电   话:[0574-63989150]

传  真:[    /   ]                                                传   真:[0574-6398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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