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补充文件 >  查看详情

(编号:JSA23093)慈龙山I202204#地块项目补充文件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8-29 15:56:10     阅读:次

(编号:JSA23093)慈龙山I202204#地块项目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 工程质量“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如本工程获得国家级(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建筑工程詹天佑奖)、本省级(钱江杯)或本市级(甬江杯)建设工程奖项的优质工程,根据获奖等级将另行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标准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费率*87.5%计取,获得不同等级奖项的,应以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得重复计取。”调整为:“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如本工程获得国家级(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建筑工程詹天佑奖)、本省级(钱江杯)或本市级(甬江杯)建设工程奖项的优质工程,根据获奖等级将另行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标准按浙建建〔2023〕7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23〕7号),获得不同等级奖项的,应以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得重复计取。”

2.其余内容均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龙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0574-63837858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3年8月29日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编号:JSA23092)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标准厂房)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