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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12 09:44:03     阅读:次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受理、登记、报名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交易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各类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2.负责为各类交易项目提供所需的交易场所、设施设备及电子化系统支撑。承担日常交易秩序维护和管理。协助做好交易项目的受标、开标、评标等服务,以及评标(评审)委员会组建、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工作。
3.承担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办理。
4.负责提供交易全过程的电子监控音像资料,见证交易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职能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计、分析等事务,实时向国家和省、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报交易数据信息。
6.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收集、存贮和发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源库。
7.按规定收取各类交易服务费用,代收代退各类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完成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421.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42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421.7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1.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32万元,项目支出9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1.7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7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7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2.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职工退休和三公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万元,占7.02%;城乡社区支出355.32万元,占84.25%;住房保障支出36.84万元,占8.7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4.4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9.62万元,下降40.0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和职工退休。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项)支出7.2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52万元,下降32.8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和职工退休。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7.9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98万元,增加33.06%,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多和社保基数调整。
⑷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355.3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34.38万元,下降27.4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职工退休。
⑸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支出36.6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1.80万元,降低37.3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和职工退休。
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0.2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35万元,降低31.4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和职工退休。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一般因公和学术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增长。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餐和接待市外同行考察交流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4.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无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4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7.05万元,下降32.06%。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   
按照规定比例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按照规定比例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按照规定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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