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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海曙区集士港镇湖山村大会堂厂房招租项目”原评估报告中测量的厂房建筑拟租赁面积有误,导致原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有误、招标文件中的出租厂房面积及招标起租价(年租金最低价)有误,现经评估公司重新测量、重新评估,现将招标文件对应内容修正如下: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3页、第18页中的招标规模、租赁面积,修正为:出租厂房面积约2118.92 m2,具体见下表:
楼号 | 地址 | 类型 | 面积(m2) | 备注 |
1幢 | 湖山村大会堂 | 厂房 | 292.26 | 一层砖木 |
2幢 | 大会堂东 | 厂房 | 318.00 | 一层钢结构 |
3幢 | 大会堂南 | 厂房 | 68.43 | 一层砖混 |
厂房 | 68.43 | 二层砖混 | ||
4幢 | 大会堂南、米厂西 | 厂房 | 179.88 | 一层砖木 |
5幢 | 大会堂南、西 | 厂房 | 1191.93 | 一层钢结构 |
合计 | 2118.92 |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起租价(年租金最低价)金额修正为:人民币351717元/年。
3、招标文件第7页《(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5,投标报价第2款内容修正为:“起租价:人民币351717元/年。投标报价时,租金低于人民币351717元/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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