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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金融大厦A座201、301房屋出租项目(重发)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21年5月 17日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对鄞州金融大厦A座201、301房屋出租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租面积约为1609.64㎡,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年租金总价最低限价为81.9588万元/年(含税)。租期为5年(含免租期6个月)。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gsx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4)投标人要求具有餐饮从业经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招标文件获取(1)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产权交易栏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及投标报名函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3)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4日16:00时止,投标人应把投标报名函的电子版于2021年5月24日16:00前提交给招标代理。邮箱:whphh@163.com,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4)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5)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6)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7日9:30止(北京时间)前安排宁波健康码(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将被拒绝。5、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2021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6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5)特别提示:①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②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③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68号(鄞州金融大厦A幢)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74- 89296090招标代理单位: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7楼电话:18069056866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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