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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宁波大榭开发区榭东北HT-1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坐落:田湾路东侧,环岛北路北侧;
土地面积:45764平方米;
用途:仓储用地;
产业类别:化学危险品类;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 R≤1.0;
建筑密度:≥0.4且≤0.55;
绿地率:≤20%;
投资强度(万元/亩):≥143.75;
土地产出(万元/亩):≥300;
土地税收(万元/亩):≥7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本次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91.11万元(土地参考单价741元/平方米),每次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678.22万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根据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投产履约情况按3:5:2分三期返还,每一期履约保证金视履约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抵冲违约金、土地闲置费或予以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5日起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楼410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7日,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5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地点: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楼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室;
挂牌时间:2017年9月20日9时整至2017年9月30日15时整;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2017年9月30日15:00开始。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九、信息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大榭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daxie.gov.cn。公告内容若有调整,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并以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楼国土分局410室
联系电话:(0574)86749995
联系人: 胡宏
开户单位: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
账号: 390121002900000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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