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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隘镇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编号:QA-ZB(2023)-006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P10~P11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以下资料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还须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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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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