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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本公告中的下列内容,对《西店镇望海村董家公厕改造工程》发包文件中内容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正内容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发包文件竞包须知前附表19项履约担保原文为:
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2014]67号)、《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通知》(宁建发[2017]46号)、转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8】182号)和《关于公布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首席承保人名称的通知》(甬建发【2019】25号)及《关于在全省工程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及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建筑业惠企减负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现更改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
(3)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
(如需使用银行保函需经发包人同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镇望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浙江德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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