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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村房屋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31日
澄清日期:2019年6月17日
澄清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出。”因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可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澄清如下:“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或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义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账户进出。”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P9页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附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复印件);现澄清为“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附满足澄清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复印件)”
(3)提醒事项:原招标文件P9页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附满足澄清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复印件)条款,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条款,现明确投标文件中需按上述第(2)条款的澄清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附满足澄清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村上官桥431号;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方式:13003747001
招标代理: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周先生 ;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288300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室
传真:0574-28830650。
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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