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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如意金水湾南侧停车场、芝兰新城南侧停车场、钟公庙菜场南侧停车场招租项目继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04 15:09:30     阅读:次

各投标人:

现发布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如意金水湾南侧停车场、芝兰新城南侧停车场、钟公庙菜场南侧停车场招租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本项目时间安排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获取、缴纳标书费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开始时间)

2020年3月12日9:00(北京时间)

2、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堇山西路505号5楼505-506室(印象外滩后门处),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3、原招标文件第12页第20款开标时间、地点的内容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在开标前提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并以微信群形式参与整个开标过程。未按上述要求签到及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公告第2、3、4、5条款自动作废,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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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招标公告)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如意金水湾南侧停车场、芝兰新城南侧停车场、钟公庙菜场南侧停车场招租项目3.4 - .pdf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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