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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鄞州区五乡镇永乐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03 13:53:57     阅读:次

 

 

 

鄞州区五乡镇永乐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继续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WX-ZB(2020)-001

各投标人:

       现发布鄞州区五乡镇永乐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本项目时间安排表修改如下:

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20年3月11日9: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1日9:30

开标时间

2020年3月11日9:30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0日16:00

招标文件内相同内容均同步调整;

2、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3、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相关内容修改为: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以微信群形式参与整个开标过程(后附开评标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向招标人(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公告第2、3、4、5条款自动作废,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永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资源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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