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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鄞州区潘火街道2018年度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4-26 16:10:21     阅读:次

 

鄞州区潘火街道2018年度河道清淤疏浚工程补充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鄞州区潘火街道2018年度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交易登记号:PH-ZB(2019)-015)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修改如下。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一)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P2页第3.1.1条款“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P8页第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3966203 元,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7%即3847217元;2、暂估金额为 0 元和预留金为  0  元;合计为  0  元,该部分价格不下浮。

修改为: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3966203 元,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7%即3850682元;2、暂估金额为 0 元和预留金为 115520 元;合计为 115520 元,该部分价格不下浮。

三、招标文件P8页第3.2.5条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工程约定投标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3%~-8%,在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即: 3648907元~ 3847217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进行商务标后续评审。

备注: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总报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的价格,下同。

投标报价=评审控制价×(1 + 投标报价浮动率)+ 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表示,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评审价÷评审控制价 - 1)×100%(计算结果以%表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

修改为:

本工程约定投标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3%~-8%,在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即: 3658149元~ 3850682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进行商务标后续评审。

备注:投标人评标价指投标总报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的价格,下同。

投标报价=评审控制价×(1 + 投标报价浮动率)+ 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表示,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人评标价÷评审控制价 - 1)×100%(计算结果以%表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

四、招标文件P9页第3.7.3(2)条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电子版文件:贰份(一份光盘、一份u盘);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Excel形式)所有内容,并放入商务标包封内。

修改为:电子版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Excel形式)各贰份(一份光盘、一份u盘);放入对应技术标、商务标包封内。

五、招标文件P11页第10.1条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要求及不参加开标的后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修改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且出具投标人在2018年12月、2019年1月、2019年2月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或在浙江政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识别码)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P34页第2.2.2条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报价剔除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以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剔除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以后的价格,下同。本工程的暂列金额部分0元;暂估价金额部分的价格为0元。

修改为:投标人评标价指投标总报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和预留金后的价格,下同。本工程暂估金额为 0元和预留金为 115520 元;合计为 115520 元,该部分价格不下浮。

七、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15时00分。

均修改为:2019年5月6日15时00分。

八、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9时30分。

均修改为:2019年5月7日9时30分。

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日期: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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