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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明楼街道曙光菜场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鄞州区明楼街道曙光菜场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作以下补充说明。本次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同步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并及时下载,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招标文件第一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 9946.27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如直接发包的项目,无中标通知书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拆迁合同、完工证明资料。完成时间以完工证明资料上的时间为准。若拆迁合同无面积体现的,该业绩不得分)。”现修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9946.27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直接发包的项目,无中标通知书的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拆迁合同、完工证明资料。若拆迁合同无面积体现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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