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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审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YL-ZB(2022)-002
致:各投标人
云龙镇王夹岙村农业设施用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编号:YL-ZB(2022)-002)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异议答复、澄清、修改如下。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P25第4.3.3(5)条商务标得分计算中:“本项目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下限)/10=(2021985-2134513)/10=11252.85元,现该条内容修改为:“本项目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下限)/10=(2134513-2021985)/10=11252.8元”。
二、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日期: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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