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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云龙镇王夹岙村农业设施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1-20 15:54:23     阅读:次

招标/资审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YL-ZB(2022)-002

 

致:各投标人

云龙镇王夹岙村农业设施用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编号:YL-ZB(2022)-002)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异议答复、澄清、修改如下。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P25第4.3.3(5)条商务标得分计算中:“本项目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下限)/10=(2021985-2134513)/10=11252.85元,现该条内容修改为:“本项目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下限)/10=(2134513-2021985)/10=11252.8元”。

二、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日期: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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