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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1
各投标人:
因系统原因,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没有显示,现把招标公告内容重新发布:
鄞州区东吴镇童一村岙里溪两岸美化功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东吴镇童一村岙里溪两岸美化功能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童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童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东吴镇童一村
项目规模: 河埠头水池内清淤;原混凝土面层凿毛后采用老石板贴面,池底铺砌老石板;前后挡水坝修复重建;个别台阶处增设护栏;沿道路设置1000*1000排水渠,并增设D800过路涵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834651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春节假期)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及配套措施项目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预算书)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的除外。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童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574-87707752
8.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东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东吴镇公共交易站),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8.1、8.2、8.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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