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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胡陈乡岙里王归云洞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01号)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18 10:41:59     阅读:次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胡陈乡岙里王归云洞工程》发包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发包文件P8中的竞包文件的组成“注:竞包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2月以后(含2月)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竞包人未提供,其投标视为无效”修改为“注:竞包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3月以后(含3月)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竞包人未提供,其投标视为无效”
2、原发包文件P8、P9中的时间“2021年8月15日14时30分”修改为“2021年8月25日14时30分”
3、原发包文件P8中的竞包文件编制要求“(1)竞包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修改为“(1)竞包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中标单位中标后另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3份,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副本标识字样)”
4、原发包文件P41发包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能证明竞包人符合资格的下列资料复印件修改为“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C、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
D、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由县质安站或县城管局出具的)(若有);
注:竞包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3月以后(含3月)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竞包人未提供,其投标视为无效;”
原发包文件中,相应部分作相同修改。
                     
招标人: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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