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乡镇(街道)交易 > 澄清或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71页附件3“3、投标函”格式做如下调整。
附件3
3、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作为本工程合同价。(投标报价浮动率 %)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补修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安全达到 合格 标准。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
| 招标文件更正.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关于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公墓地基建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 下一条:关于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公墓地基建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