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乡镇(街道)交易 > 澄清或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鄞州区塘溪镇前溪头村茶坑饮水工程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鄞州区塘溪镇前溪头村茶坑饮水工程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作以下补充说明。本次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同步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并及时下载,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P82投标函附录序号11项目内容原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如果投标过程中发现或被投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其投标无效,并列入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没收投标保证金。”现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修改后投标函附录格式如下: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投标承诺 | 备注 |
1 | 履约担保金额 | 合同价款的1%-2%,采用浮动机制。具体按照(甬水建安〔2020〕6号)文件 | |
2 | 施工准备时间 |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 | |
3 | 提前工期奖励标准 | 不计 | |
4 | 延误工期赔偿标准 | 2000元/天 | |
5 | 延误工期赔偿限额 | 合同总价的 2% | |
6 | 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违约金 | 合同总价的1 % | |
7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 合同总价的1 % | |
8 |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 合同总价的 0.5% | |
9 | 未履行廉政承诺违约金限额 | 合同总价的 0.5 % | |
10 |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 结算价款的1.5% | |
11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 “同意” | |
12 | 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一个月内,投标人因非招标人原因而未能正式进场施工的或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承包人仍无法进场开始施工的;或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等;或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所配备的管理人员人数、机械设备数量等无法满足本项目质量、进度等要求的,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工程施工合同,没收承包人履约担保,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 “同意” | |
13 | 是否同意预算编制说明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为准。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与招标人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不一致时,结算时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为准。 | “同意” | |
14 | 现场自备发电机组,功率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的正常施工需要,不得因外供停电或现场供电容量不足而影响工期,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同意” | |
15 |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 “同意” | |
16 |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 | “同意”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前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塘溪镇公共交易站
2021年7月23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
| 补充公告(上传).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关于 云龙镇敬老院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 的澄清修改公告 | 下一条:关于 云龙镇敬老院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 的澄清修改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