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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姜山镇东江路提升改造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4-09 16:11:17     阅读:次

姜山镇东江路提升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ZB(2021)-025

 

各投标人:

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修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原为:

3.4.1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特别提示:

(1)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加盖单位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

(2)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 《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网站)。

现修改如下:

3.4.1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经办:

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经办;

联系电话: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

0574-88225360、13082989886;

②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

0574-89206389、13757424600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特别提示:

(1)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加盖单位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

(2)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保证金保险保单。

(2)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 《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网站)。

2、招标文件第85页“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格式中“②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修改为“②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保证金保险保单”。

3、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日期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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