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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发布鄞州区2020年度东吴镇平塘村垦造耕地项目的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5页“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 号文件规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修改为“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招标文件第72页的信誉承诺书中“1、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鄞交管办【2012】1 号文件规定;”修改为“1、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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