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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深甽镇大蔡村赵山自然村活动中心工程 修改通知01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1-02 09:46:33     阅读:次
补充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深甽镇大蔡村赵山自然村活动中心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发包文件中增加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容:
工程保修期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节能工程、太阳能系统工程,为  2   年;
4、装修工程、附属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除上述约定外,本工程其余部分保修期为2年 。
2、原发包文件:“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经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的5%,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视保修情况无息退回。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保修期内保修金不计息。”修改为:“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经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的5%,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视保修情况无息退回。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保修期内保修金不计息。”
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发包人:宁海县深甽镇大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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