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深甽镇甽水溪小流域治理工程(三省村-镇区段)施工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6-26 15:50:01 阅读:次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现对《宁海县深甽镇甽水溪小流域治理工程(三省村-镇区段)施工监理 》发包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发包文件P8第六条“定于2019年07月03日09时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举行发包会议,竞包文件现场递交。”修改为:
“定于2019年07月03日09时30分整在宁海县深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内)举行发包会议,竞包文件现场递交。”。
2、发包文件P4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
12 | 对竞包人的 资格审查 | 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证书、其它监理人员(资格、岗位、注册)证书的原件。③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2月、3月、4月)。 其中“①”随带备查,“②”密封提交; 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
修改为:
12 | 对竞包人的 资格审查 | 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证书、其它监理人员(资格、岗位、注册)证书的原件。③拟派本项目的主要总监理工程师、水利监理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2月、3月、4月)。市政专业监理员如为本单位员工的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如为外聘的须提供外聘合同原件。 其中“①”随带备查,“②、③”密封提交; 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
3、发包文件P5中的“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2月、3月、4月)。”统一修改为: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水利监理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2月、3月、4月)。市政专业监理员如为本单位员工的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如为外聘的须提供外聘合同原件。”
4、发包文件中的“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统一修改为: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5、发包文件P26中的“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前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可取消监理人中标资格。”修改为
“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前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可取消监理人中标资格。”
招标人: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