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办事指南 > 查看详情
有关单位:根据需要,现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的有关规定作进一步明确,请有关单位参照执行。一、收取标准进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标项目参照甬价费[2017]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二、缴款方式通过单位或个人的名义缴入以下账户(但必须备注:项目编号+交易费+公司名称):收 款 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 号:33101995536050508950缴款后应即时联系交易中心服务人员并携带本公司开票资料(公司税号等)前往财务室(410)开具发票。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65733099 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65733508三、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交易费发票凭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6月14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
| 甬价费【2017】46号.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以及宁波市统一工具版本——投标人 | 下一条: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以及宁波市统一工具版本——投标人 | ||